广东: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2019年1月1日起,广东施行《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养老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设立和建设养老机构,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和服务的监督管理”。
此外省民政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流程、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广东养老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