煖声音|如何才能让“快递入柜需获得同意”不流于形式?
2020-09-06 16:55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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煖声音|如何才能让“快递入柜需获得同意”不流于形式?

近日,厦门市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引发不少关注,《条例》规定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提供服务,应征得收件人同意,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不得不说,这是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做不好就罚。不过说实话,目前不少人的快递,依旧面对的是不少我行我素的快递企业,快递收取时伴随着一句冷冰冰的”xx已提醒快递员入柜前要征求您的同意,如不同意请联系快递员自取”话语,说了等于没说。

消费者与存放的快递柜,两者的联系相当割裂。流于形式的“征求同意”,体现的是首先物流企业在员工培训和征求用户同意这事上没做到位;第二是快递员意识不到位,还是直接入柜了事。这样最终蚕食的是消费者的利益,面对超时存放收费时也只能吃哑巴亏。

社区生活中,人性化和智能化设备与我们的生活联系越发紧密。此前上海业委会的公开信一夜爆红,之后快递企业发声,将快递柜存放时间延长至18小时,但是“快递入柜需获得同意”这事还属于“单方面“姿态。快递入柜还需有商有量,我们期待,消费者在面对快递企业及快递员的”自选动作“时,能够拥有最终的选择权,而快递企业也需要做到从用户角度出发,以人为本。(梁煖)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