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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丰总部大厦项目施工图修改备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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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丰总部大厦项目施工图修改备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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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顺丰总部大厦项目施工图修改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深圳市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顺丰总部大厦项目施工图修改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顺丰总部大厦项目位于妈湾片区十九单元03街坊内,宗地号:T102-0250,根据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15-0007),用地性质:商业性办公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611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000平米,其中办公7584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6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00米且需符合航空限高的要求。

二、主要修改内容:

总平面图中宗地红线内增加二层连廊下地面楼梯,红线外二层连廊下地面楼梯取消;北面下沉广场自动扶梯优化调整;屋顶水箱间四周上空及C-F轴交2轴处上空增加铝盖板。修改详见图纸云线圈注部分。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0年8月5日—8月15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顺丰总部大厦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http://qh.sz.gov.cn/。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36668572),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