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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口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失业补助金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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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口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失业补助金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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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蛇口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失业补助金业务受理工作。按照规定,2020年3月-2020年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原标题:蛇口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失业补助金业务受理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21日讯(晶报记者 严珊珊 通讯员 梁静娴)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覆盖范围,近日,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蛇口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开展失业补助金业务受理工作。按照规定,2020年3月-2020年12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一)失业保险金待遇终止年月为2020年3月-2020年12月的失业人员,领取期满仍未就业的,从失业保险金期满当月起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二)从深圳市用人单位离职(即终止参保时间)为2020年3月-2020年12月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保险金(包括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者本人意愿离职),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三)当前已就业的参保人员,在2020年3月-2020年6月期间失业的,可申请补发失业期间的失业补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在领取期间,申请人应按月进行领取资格认证。

为进一步做好业务受理、答疑解惑工作,蛇口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对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知晓政策。此外,除大厅综合窗口外,符合条件人员还可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社保自助终端机提出申请。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