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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保护“吹哨人”就是保护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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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保护“吹哨人”就是保护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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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市民征集意见,希望从制度上查漏补缺、“武装”升级,帮助我们更好应对未来的突发公共卫生风险。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市民征集意见,希望从制度上查漏补缺、“武装”升级,帮助我们更好应对未来的突发公共卫生风险。

该征求意见稿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深圳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共卫生热线等多种方式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信息,举报有关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为。对于“吹哨人”,有关部门有义务保护好他们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对非恶意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不追究法律责任。

“吹哨人”这个词起源自英国,每当英国警察发现有罪案发生时,他们会采用吹哨子的动作引起同僚以及民众的注意。目前我们所指的“吹哨人”,指的是为了让公众注意到有关部门或者企业存在的弊端,采取某种行为予以示警或纠正的人。

是的,对于社会公共安全而言,既需要相关部门合力形成制度性保障,也需要无处不在的“吹哨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澎湃新闻报道,贵州日前重奖6名“吹哨人”,他们对地质灾害的预警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从中,我们不难直观地感受到“吹哨人”的价值。

而现实生活中,对“吹哨人”来说,保护往往比奖励更重要。有效保护“吹哨人”,让“吹哨人”免于因“吹哨”带来的风险,社会才会进步。一个社会倘若缺少“吹哨人”,必然陷入可怕的“沉默螺旋”。如今,健全吹哨人保护制度已成为我们的共识,但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又一次走在了吹哨人保护的前列。该征求意见稿中,有不少制度层面的创新与探索。比如其规定,对非恶意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不追究法律责任。这样一道护身符将有效消除“吹哨人”的顾虑心理,激发“吹哨”热情,更好地使那些存在巨大风险的事件消灭在萌芽阶段。

再比如,其规定,因应急处置需要通报相关病例、病情、人员活动轨迹等信息的,应当对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加密处理;不得泄露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将相关人员信息用于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无关的用途。

另一方面,拒不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等预防控制措施,今后将构成违法行为,轻者要批评教育,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既保护“吹哨人”权益以及保护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也对拒不配合等行为加以惩罚,呈现了一种刚柔相济的力量。

总之,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事件中,保护“吹哨人”说到底就是保护公众利益。我们也希望,更多人能够自觉地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结合在一起,能够自觉地承担起“吹哨人”的角色使命。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