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路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东晓社区,金稻田路东北侧,翠荫路南侧,项目总用地规模约1712.49平方米。
经核查,项目范围内涉及农用地1712.49平方米,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对建设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占用有条件建设区的,必须先行办理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手续后,再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目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金洲路项目》(以下简称《使用方案》),该《使用方案》已于2020年6月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同意。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及相关规定,现对《使用方案》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位于东晓街道的东晓社区,总面积1712.49平方米,调整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农用地(林地);调整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允许建设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
二、调出地块位于黄贝街道的水库社区,总面积1712.49平方米,调整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允许建设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其他用地(水域)。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罗湖辖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未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
四、本方案公告时间7天(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2日)。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到实地查看: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uohu/)
(二)其他公告区域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2.东晓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地址:罗湖区翠山路国防大厦
3.黄贝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地址:罗湖区罗沙公路经二路1号
4.东晓社区公告栏
地址:罗湖区东晓路泰和花园1栋首层
水库社区公告栏
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宁水花园29栋旁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8234869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