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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万人近2亿非法集资案判了 犯罪团伙主犯在深获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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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万人近2亿非法集资案判了 犯罪团伙主犯在深获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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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田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共计近2亿元,被告人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原标题:涉万人近2亿非法集资案判了

犯罪团伙主犯获刑十二年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1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涂曦文 邬晨曦)用同样的手法连做3次非法集资案屡屡得手,近日,福田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共计近2亿元,被告人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2014年7月,被告人黄某成立了某网贷平台公司。同年9月,被告人黄某又伙同他人成立了B金融服务公司,设立P2P平台,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共有6000余名投资人,以线上、线下方式充值投资涉案平台,投资款共计7247万余元。2017年初,被告人黄某认识了A金融服务公司负责人李某(另案处理),帮助其寻找房产、车辆等抵押标的,供其在平台上发布。随后,被告人黄某安排“跟班”房某(已被判刑)入职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而被告人黄某则在幕后统筹、指挥。经查,该公司虚构大型国企背景、相关上市公司持股等事实骗取投资者信任,假借P2P互联网金融之名,以投资平台上发布的房产和汽车抵押物标的可获得最高额短期回报为诱饵,并以虚假广告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仅7个月,该平台就吸引了11066人充值,共吸引充值资金3.3亿元。2017年7月,被告人黄某与张某(另案处理)组建运营团队,开发设立P2P平台获取资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该平台共计吸收投资人充值金额5212万余元。2018年10月,被告人黄某在深圳被抓获归案。近日,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查明上述事实。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