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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收官之年,广东省发布实施协议2020年重点工作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收官之年,广东省发布实施协议2020年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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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网站发布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重点工作,包含8类73项内容。

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促进粤港更紧密合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一致,于2010年4月7日在北京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从正式签署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

一、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1.加快推动在横琴设立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粤澳共商共建共管的体制机制,探索更加灵活、开放的合作方式,促进粤澳两地人员和经济便利往来。

2.优化横琴“分线管理”政策,推动在横琴先行先试实施货物便利通关政策。

3.共同研究在横琴建立商事登记资料互通平台。

4.支持粤澳中医药科技合作。支持依托澳门的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打造国际中药材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国际中药质量标准中心、检测中心。共同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与澳门大学合作的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创新中心项目。支持粤澳两地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5.加快推动澳门中医药产业发展在横琴先行先试政策落地。

6.促进跨境商贸产业合作,推动建设粤港澳物流园,联手打造中拉经贸合作平台。

7.支持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的技术转移合作平台,支持澳门利用好横琴预留土地深化跨境科技创新合作。

8.在横琴及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探索实现暂存仓储,共同商讨在横琴口岸、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及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货运通关规划时,预留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预留设置相关食品(如冻肉、鲜活食品等种类)进出口检验检疫配套功能。

9.推进粤澳跨境金融合作(珠海)示范区建设,促进两地跨境金融、金融科技的持续发展。借助示范区培训场所等资源,开展澳门金融人才培育工作。

10.推动建设“南沙粤澳合作葡语国家产业园”,探索创新合作模式。

11.加快推进广药集团澳门国际总部项目建设,助力澳门中医药产业发展。

二、跨界基础设施建设及通关便利化

12.支持澳门机场改扩建,配合推进项目用海的规划、评估论证等工作。

13.共同争取中央支持,推进珠三角空域结构优化调整。

14.支持澳门莲花口岸迁至横琴口岸,共同认真细致做好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旅检区域启用工作,做好横琴口岸旅检区开通启用工作。

15.推进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建设,争取年内建成并具备通关条件,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

16.配合澳门开展内港挡潮闸前期论证和建设工作。

17.积极配合对澳门输电第三通道工程建设。

18.推进粤澳货物“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推广实施“一站式”通关。

19.推动全面放开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

20.推动粤澳海关跨境快速通关对接项目试点实施,促进便利货物通关。

21.加快推进粤澳游艇自由行,探索实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澳游艇“定点停靠、就近联检”模式。

三、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22.加快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进一步推动在科技人才交流、科研攻关协同、科研资金流通等方面先行先试。

23.落实《粤澳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安排》,组织实施粤澳科技联合资助计划。

24.推进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推动大科学装置进一步向澳门创新主体开放共享。发挥澳门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作用,加强在中医药、芯片、智慧城市和物联网、太空科学与深空探测等领域合作。

25.积极推动高标准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

26.落实好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政策,进一步便利资金跨境拨付。

四、促进现代服务业合作

27.依托CEPA政策框架,继续争取在业务范围、股比限制、经营地域、资质条件等方面放宽准入限制,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加强宣传推广《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推广服务贸易自由化重点平台的经验做法,指导业界用好用足政策措施。

(一)金融业服务。

28.完善粤澳金融合作机制,共同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政策措施,推动粤澳金融合作深度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

29.积极争取外汇管理改革创新,逐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30.支持澳门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31.研究探索建立跨境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应用金融科技“电子围栏”探索有效的信息化监管方式。

32.争取逐步降低或放宽银行业、保险业的机构设立、持股比例、业务范围等限制。

33.支持两地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等创新产品。完善跨境机动车保险制度,争取对经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行驶的澳门机动车辆,实施“等效先认”政策。设立澳门保险服务中心,为在珠三角九市居住或工作并持有澳门保单的客户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

34.鼓励广东省保险机构以澳门作为区域总部,拓展葡语国家市场业务。

35.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深化金融科技合作。便利澳门居民在粤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澳两地互通使用。稳步推进澳门居民代理见证开立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优化银行账户开户服务。

36.支持发展澳门特色金融,助力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的金融合作服务。推动广东企业用好澳门中葡平台、中葡基金和粤澳基金。

(二)专业服务。

37.推动旅游、医疗卫生、建筑等专业领域专业资格互认。

38.推动粤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建立健全互认业务规则和管理机制,确保电子签名互认在不同法律体系下均满足合规性要求。

39.完善粤澳标准质量和检测认证合作机制,研究粤澳标准化连通贯通融通机制,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作用。支持两地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湾区标准制修订与推广实施。

40.完善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实施办法。深化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推动解决澳门律师在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执业范围问题。

41.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广东以备案的方式,允许取得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认可的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专业机构及人士在珠三角九市直接开业执业。

(三)文化和旅游。

42.共同开发“一程多站”旅游精品线路,开展境内外旅游宣传推广,开拓澳门珠海(横琴)联程旅游产品,助推琴澳旅游品牌。加强规范旅游市场,提升服务品质。

43.优化完善文化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在艺术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等各领域文化交流合作,推进文化遗产游径宣传与合作。

44.加强文化交流品牌建设,加强双方政府资助下的两地文艺精品交流演出。积极建设粤剧曲艺等文化交流合作平台。

45.支持澳门举办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世界旅游经济论坛。

46.继续在澳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相约澳门——中葡文化节”分会场。

47.支持和推进澳门旅游学院横琴培训基地建设。

五、推进教育、人才和青年交流合作

48.推进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与广东的合作办学项目。支持建设“澳门理工学院机器翻译暨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49.支持和推动广州与澳门旅游学院深化技能人才培养等合作。

50.支持澳门继续实施对在广东省21个地市就读的澳门居民学生提供学费津贴,并新增学习用品津贴。

51.完善澳门居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考试等政策,保障澳门居民随迁子女按规定享受居住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52.完善澳门专业人才在珠三角九市申报评审职称机制。

53.推进珠三角九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澳门居民的有关工作,共同做好相关公开招考岗位信息在澳门的发布和宣讲工作。

54.争取出台便利执业政策措施,结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拓宽职业技能鉴定“一试三证”的职业范围。

55.统筹宣传推广“双创”资源,做深做实大湾区青年实习计划。支持建立粤澳青年创业就业试验区,推进创新工场、文创社区、创业区、创业谷等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共同打造品牌,加大资源投入,推出全方位服务支援,鼓励和吸引更多澳门青年入驻。

56.支持粤澳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国情体验活动。携手组织青年同心圆计划、澳门青少年国学夏令营、粤澳大学生岭南文化研究班、澳门青少年国防体验营、粤澳姊妹学校(园)缔结计划、志愿服务交流活动等项目。继续联合举办“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

57.联合举办青少年篮球赛、足球赛等活动,携手打造一批青少年体育交流品牌项目。

六、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

58.探讨建立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交流合作机制。

59.强化知识产权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加强业界研讨交流,推动双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贸易发展,促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

60.推动完善两地民商事仲裁程序的司法互助安排,积极研究两地民商事仲裁程序保全措施或临时措施的司法互助安排。联合香港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制定统一的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及相关标准。

七、建设优质生活圈

61.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建立健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信息通报、防控举措、口岸对接等方面及时沟通,加强工作协调和对接,做好紧急医学救援、跨境医疗转诊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联合应急处置。

62.优化落实便利澳门居民来粤购房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澳门居民购房流程,完善澳门居民购房贷款政策,推动落实与广东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63.推动满足相关条件的来粤未就业澳门居民在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和财政补贴。

64.加快平岗——广昌原水供应保障工程建设,优化对澳供水设施系统。以鸭涌河为重点联合开展跨境河流综合治理。

65.加快建设横琴“澳门新街坊”综合社区项目。推动将澳门社会民生相关配套延伸覆盖到横琴。

66.落实《2017-2020粤澳环保合作协议》,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

67.共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案件查处、应急联动等机制,完善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

68.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运协调机制,特别是在重要口岸、港珠澳大桥等,加强协调联动处置。加强粤澳两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对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沟通衔接。

69.强化警务和保安资源整合、情报共享、案件协查、刑事技术交流、联合行动能力建设。

八、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70.支持粤澳两地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洽谈,支持澳门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与建设广东的境外经贸合作区。

71.支持粤澳企业及专业界别加强合作,为两地业界提供项目信息与机会,引导澳门企业加入广东“走出去”产业联盟。

72.积极参与澳门贸易投资展览会,推进专业展会合作。

73.适时联合组织境外推介与招商。

来源:广东省港澳办网站大湾区推进动态

[责任编辑:柯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