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鹏新区相关工作安排,为保护坝光片区现状较好的生态林和河流,加快推进深圳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拟对〔坝光地区〕法定图则坝光水生态公园及周边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大鹏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坝光水生态公园项目拟选址坝光片区老坝光水及周边绿地,初步划定四至范围为:北至大坑槽水、东至华科路、南至排牙山路、西至恒科路,总用地面积约10公顷。根据法定图则,根据已批准的〔坝光地区〕法定图则,选址范围包括DY05、DY07单元规划的新型产业用地、公园绿地+水域、二类居住用地以及规划道路。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为加快坝光水生态公园建设,拟按法定图则文本要求,维持单元内总建筑面积不变,仅将坝光水生态公园用地范围调整为公园绿地+水域,不调整单元建筑指标,单元内其余用地建筑高度原则上不突破法定图则相关管控要求。详见调整前后单元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区葵涌街道福塘南路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坝光片区老坝光水现场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8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陈工
联系电话:28336362、28336317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