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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在任何时候都要答好公与私的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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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在任何时候都要答好公与私的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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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乐山市马边县有公职人员上班发朋友圈、点赞朋友圈,被该县纪委“书面诫勉”并被通报。通报称,马边县人大教工委吉寿坚桑等人于工作时间,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动态,并有其他公职人员点赞、评论,违反了工作纪律,分别被书面诫勉。公职人员“上班发朋友圈”本末倒置的不仅仅是工作更是观念。公职人员因其“公职”二字,更具有闪光点,也更备受大家关注。因此,公职人员在任何时候都要答好公与私这道选择题。

朋友圈是一个大熔炉,工作不断裹挟生活,生活也逐渐锻造成工作。时不时发个朋友圈记录一下生活或表达一点小情感、小情绪,成了再正常不过的日常生活。而时不时刷新一下朋友圈,看看亲朋或同事发了些什么内容,为别人点个赞、评论一句,更是沟通交流、拉近感情最便捷的做法。从严格管理的角度,上班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然也就不能发与工作无关的朋友圈。但从人性的角度,则有些不近人情。

有网友表示,纯粹是闲着没事干吃饱了撑的,学生还有课间十分钟呢,公职人员工作时间就完全不能休息一下吗?按照这个道理是不是喝水上厕所都不行,不让我工作时间不发朋友圈,那非工作时间就不要打电话找我。所有人都不特殊,所有人都可以特殊。

“上班能不能发朋友圈”这个话题?对于一些地方政府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各基层部门的窗口接待和咨询人员,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经常需要下基层检查监管的人员,还有城管、片警来说。他们上班发朋友圈的话,可能会导致任何一个微小的失误、错误,给公众留一个不好的印象,因此也会助长一些歪风邪气。在整个国家治理、行政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而言,基层岗位上的每一颗“螺丝钉”都关键且必要,如果这个“生锈”、那个“脱落”甚至多个“开小差”“在其位不谋其政”,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就会受到影响。

纪委在处理该事件时,是否应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更人性一点,不一刀切,既对他们的行为说不,又留有改正空间,让处理更有温度,值得思考。同时,在处理之余,有关部门特别是组织部门也可以从干部队伍建设出发,开展大讨论,让干部的认识更加深化。这样,多管齐下,才能真正让事件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8年,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有这样一句表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问责工作必须精准。一是问责对象要精准。二是问责问题要精准。是什么问题就问责什么问题,不搞大事化小,也不搞人为拔高,正确研判问题的性质和后果,做到宽严有度、不枉不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靶向问责,科学问责,精准问责,才能使问责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利器”。

有人常常把人生当作一种修禅,需要付出许多努力才能实现。其实,工作也像一种修禅,需要时时刻刻警醒自己。在正确的时候做正确的事,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发朋友圈,等等这种行为,应该是我们我们要避免的。作为公职人员,生活、工作时时处处都是我们修炼作风和本领的“道场”,我们要以公职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修炼自己。这样,才能升华自己的人生和价值!(艳阳天)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柯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