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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光明电动二轮车限行路段拟减少1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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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光明电动二轮车限行路段拟减少1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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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4月9日深圳交警在光明、宝安区开展电动二轮车试点登记备案以来,备案试点的两区交通文明指数显著提升,已备案的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实现交通事故零伤亡。

原标题:宝安光明电动二轮车限行路段拟减少189条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6月15日讯(晶报记者 陆洋 通讯员 刘明)据悉,自4月9日深圳交警在光明、宝安区开展电动二轮车试点登记备案以来,备案试点的两区交通文明指数显著提升,已备案的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实现交通事故零伤亡。

记者了解到,深圳交警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以满足市民群众出行需求为主要前提,以确保通行连贯性和安全性为基准,拟对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政策作出调整,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参照调研结果,结合相关部门、街道及社会公众意见,市交警局起草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中提出,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二轮车在部分道路行驶,其中,福田、罗湖、盐田、南山行政区域禁止驶入。同时,除高、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二轮车不受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据了解,经本轮调整后,宝安区电动二轮车禁止通行路段共14条、片区2个、立交及跨线桥18座,相比原方案减少了153条道路;光明区电动二轮车禁止通行路段共4条、立交及跨线桥2座,相比原方案减少了36条道路。

针对意见稿中提出的电动二轮车禁止行驶路段,深圳交警也拟定了替代与绕行路线。市民可通过深圳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查看具体禁止行驶路段和绕行建议,同时,可拨打深圳交警热线电话0755-83333333或传真0755-84469471反馈意见和建议,也可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jjzdzhcqwk@ga.sz.gov.cn,还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进入提交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