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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回答“三问” “龙法大讲堂”继续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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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回答“三问” “龙法大讲堂”继续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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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龙岗区法院“法官大讲堂”邀请深圳市中院四级高级法官翟墨,以“民法典编纂的问题意识”为题,探讨了民法典如何回答时代之问、中国之问、法治之问,帮助人们理解民法典的制度设计和内在深意。

“法官大讲堂”截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6月13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张建国)6月12日,龙岗区法院“法官大讲堂”邀请深圳市中院四级高级法官翟墨,以“民法典编纂的问题意识”为题,探讨了民法典如何回答时代之问、中国之问、法治之问,帮助人们理解民法典的制度设计和内在深意。

本次讲座由龙岗区法院院长汪洪主持。汪洪表示,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中“民”的大写、“法”的立意,构成了民法典的中心设计思想,如何深刻认识民法典的时代意义,积极学习民法典的具体内容,便是本次讲座所要回答的问题。希望每一名法官、政法工作者以及所有的法律人,学好民法典,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相信当民法典最终浸润到日常生活之中,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的幸福生活将得到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讲堂中,就民法典如何回答时代之问,翟墨表示,民法典增加了对于安全价值的关注比例,适当限制了民事主体在特定情形下的行为自由;完善了民法预防和震慑风险制造的制度功能;细化了不同责任主体的注意义务、责任层级,同时通过丰富责任类型、赋予追偿权利等方式,在确保救济优先的原则下,尽可能地实现责任与风险防控能力相当、责任与自我选择的关联,并结合民法典具体条文内容,说明了民法典对风险社会的回应。

翟墨提到,由于风险社会的风险具有双重性,民法典增加了“自甘风险原则”,修订了“高空抛物规则”,更加注重发挥民法的补偿救助功能,强调责任自负、意思自治。

关于民法典如何回答中国之问,翟墨认为民法典呈现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其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是以法律强制力为保障的。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和运行原理,同时也是一个民族精神的体现,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固有文化和传统观念。

结合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翟墨讲解了我国民法典与德日民法典在分编设置上的区别、我国民法典分编设置的逻辑基础,以及我国民法典分编设置的考量因素。他特别提到,我国民法典在物权编增设居住权、在婚姻家庭编写入“弘扬家庭美德”,均是民法典应对中国现实情境的具体回答。

对民法典如何回答法治之问,翟墨介绍道,民法典以其强大的储法功能、找法功能和用法功能,可实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立法者的良法美意能否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最终取决于执法者能否在每个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作为一名法律人,更应该积极学习民法典、理解并适用民法典,从而在民法典施行的道路上,书写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武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