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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号牌电动“么”托车被罚38次罚款1万多元?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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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号牌电动“么”托车被罚38次罚款1万多元?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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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电动车罚款”的信息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热传,不少网友向深圳交警求证。热传的图片内容为一辆有号牌的电动车存在23次闯红灯、15次走机动车道的违法,需缴纳罚款14400元。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6月10日讯 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近日,一条“电动车罚款”的信息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热传,不少网友向深圳交警求证。热传的图片内容为一辆有号牌的电动车存在23次闯红灯、15次走机动车道的违法,需缴纳罚款14400元。

该条消息引起网友广泛关注,纷纷将这条消息转发到各种微信群、朋友圈。据了解,这条所谓的“电动车罚款”信息,短短几句话中,还出现了错别字,称为“电动么托车”,被罚的电动车号牌为“BLF506”。然而,深圳交警经过查询,系统显示查无此车,深圳电动二轮车号牌还未生产到此号段。

经证实,该网传消息为谣言。谣言止于智者,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不传谣、不信谣,若再次遇到类似信息,请通过官方渠道查证。

当前,深圳宝安区、光明区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下一步,深圳交警计划将备案试点工作推广至龙岗、坪山、龙华及大鹏新区。需要提醒的是,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