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法律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20年度法律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已完成。经我局审核,拟对广东粤港律师事务所等12家申请单位给予资金扶持,根据《细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附件所列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
2020年6月9日—6月15日
二、联系人
焦先生,电话:0755-36667361
三、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E1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