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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开展货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3个小时就查到违法70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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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开展货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3个小时就查到违法70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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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行动于6月4日13时至15时开展,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锁定泥头车、货车违法较多路段,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路段及各高速公路入口,严查货车超速、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重点整治货车超限超载。

原标题:货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3个小时就查到违法707宗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06月0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为加强我市道路货车交通秩序管理,集中强化午间时段货车秩序管控,深入推进我市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深圳交警于6月4日在全市开展午间货车超限超载统一整治行动,3个小时查处货车交通违法707宗。

据介绍,行动于6月4日13时至15时开展,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锁定泥头车、货车违法较多路段,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路段及各高速公路入口,严查货车超速、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重点整治货车超限超载。

行动中,深圳交警共查处货车交通违法707宗。其中,泥头车等工程车辆违法448宗,其他货车违法259宗。深圳交警提醒各货运企业,员工违法企业有责,作为企业,必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别为了多赚取一分利益试图违法,否则同样会被处罚。

相关法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对驾驶人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对驾驶人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二万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