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深圳新闻>深圳要闻>

恶意报假警 法律不容情

条评论立即评论

恶意报假警 法律不容情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5月25日16时许,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天安派出所接深圳市公安局110警情,一男子报警称:在某公交站附近被三名男子抢走了公文包,里面有一台平板电脑和一部手机。

5月25日16时许,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天安派出所接深圳市公安局110警情,一男子报警称:在某公交站附近被三名男子抢走了公文包,里面有一台平板电脑和一部手机。接报后,天安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往事发地,然而,当民警赶到现场调查时并未发现异常。民警立即联系报警人,其却称已回到住处,随后民警告知报警人必须亲自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报警人答应后随即挂断电话。之后,派出所值班前台多次拨打报警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派出所领导赖晓亮与办案民警高强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推断报警人应该是谎报警情。经查看路面公共视频,报警人报案的时间段路面一切正常,且报警人报案地点和自身所在地址,时间上完全不符合常理。随后,办案民警高强查询到报警人张某系用假名报假案,目前居住在某出租屋,这从侧面证实了之前报假警的推断是正确的。当民警正准备上门抓捕时,刚好遇到张某下楼买东西,民警成功将张某抓获。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曾有盗窃前科,2020年4月被公司辞退。2020年5月25日16时许,张某在住处喝酒时,想到自已被辞退,心中愤懑便拨打110报警,用同事的名字谎报自己被抢劫。经审讯,违法行为人张某供述了自己谎报警情的事实。

违法行为人张某向110报警服务台虚报警情,严重浪费公安机关的时间和警力资源,更重要的是,可能使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目前,张某已被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抓获违法行为人张某

福田警方温馨提醒:谎报警情涉嫌违法犯罪,对故意报假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