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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现 深圳律协这样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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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现 深圳律协这样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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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如何保护孩子免遭侵害?该如何完善未成年人性侵害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机制?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深圳市律师协会举办了“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思考”主题圆桌会议,从法律、教育、心理等多角度探讨这个话题。

原标题: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现 深圳律协这样呼吁……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5月31日讯(晶报记者 吴欣)我们该如何保护孩子免遭侵害?该如何完善未成年人性侵害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机制?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深圳市律师协会举办了“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思考”主题圆桌会议,从法律、教育、心理等多角度探讨这个话题。

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等典型案件出现

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近年来审理的七起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最高法在其中一宗案件典型意义阐释中提到,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有所增加。未成年人辨别能力、防范意识相对较弱,更容易成为受害对象。本案警示,一定要加强网络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网络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切实履行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空间的法律义务;学校、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情况的监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福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检察官李淑颖就近三年来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进行分析后,总结出了案件的一些特点:猥亵儿童行为较多,被害人比例约占60%左右。儿童没有防御能力,如果家长、监护人没有在旁边,很容易被侵害。12-14岁儿童受侵害的比例最高,约占四成。性侵害当中,女孩被侵害的比例比较高。

其中,不少犯罪嫌疑人跟被害人是各种各样的熟人关系,如亲属、邻居、老师。陌生人则一般是猥亵作案比较多。案发多在未成年人活动比较频繁的区域,如培训机构、家庭周围、校园周围等地方,属于未成年人密集活动的区域,这是性犯罪的高峰区,如“一对一”教学,面向低龄幼童的培训等。

“此外,利用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这些年发生的比较多,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李淑颖提到自己办理的一宗案件中,网友们互相都不认识,一起出钱定制淫秽视频,所谓的“我出钱,你去拍”,拍摄者找人实际拍摄,分享到有800万会员的网站,那个网站有很多涉及幼女的淫秽视频。“这类案件的取证和定罪非常困难,当时开庭开了很久。在办理儿童性侵案件中,办案人员遇到问题主要是取证难,定罪难。”

谨防不法之徒利用交友软件“掌控”孩子

深圳市中级法院公开发布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深圳两级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案件共计617件,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139件,被告人人数为147人,在全部性侵案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接近四分之一。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社交软件一定程度上成为侵害人寻找犯罪对象的平台”等。

春风应激干预服务中心讲师团团长、项目部部长王佩提到,自己接触的一些案例里,孩子喜欢在网上玩游戏,手机上有很多交友软件。嫌疑人假装未成年人和孩子聊天,当孩子发现自己被诱导时,对方已经有很多“证据”掌握在手上,还威胁孩子说:“你如果不听我的,我就把你的视频发到网上,你所有朋友都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在这类案例里,孩子都会非常害怕,不管是12岁以下的孩子还是上高中的孩子,都会非常焦虑和恐慌,都会面临非常巨大的心理压力、社会压力。”王佩认为,应该从事前预防着手,从家庭、学校、社区来科学地教孩子们未成年人保护知识,防范和正确应对此类事件。应该在人才队伍上培养专业性教育老师,让他们可以在各个角落宣传知识,让每个家庭都能受到这类教育。

共同建立多部门、跨专业联动机制

“原生家庭对孩子的成长很重要,我们对未成年人做性教育或者自我保护教育时,首先家长要跟他们同步。”广东达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莉认为,一些家长面对孩子被侵害的情况时,往往自己感到恐惧,害怕来自社会的压力,采取了回避、逃避的措施。所以在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防御和干预时,家庭应该参与其中。

广东海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赖伟楠认为,应该建立多部门跨行业或者跨界的联动保护机制。除了律师和社会力量外,还要从政府、妇联、公检法等着手来形成联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让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律师更有底气。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