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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拿假户口本到公安局办业务…民警一深挖,背后事儿大了!

2020-05-16 09:47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三名嫌疑人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深圳市公安局坑梓派出所案件队队长彭依董呼吁大家,不要去使用假证假章!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柳海侠

部分来源:深圳坪山公安、人民法院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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