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坪地GQ07-15-01地块项目建设。
二、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
三、使用林地面积:林地面积共0.8929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0年5月9日至5月15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28903614,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坪地GQ07-15-01地块项目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