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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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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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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田区教育局发布了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对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学位申请、招生流程等作了详细说明。

三、学区划分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大小梅沙片区。

田东中学:沙头角片区、海山片区。

盐田实验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北、梅沙片区。

云海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港城蓝山雅园、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梅沙双语学校(民办):面向全区招生。如有空余名额面向全市招生。

四、积分入学办法

全区初中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

(一)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为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二)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非深户儿童按照儿童父母连续缴纳深圳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的长短排位,录满为止。

(三)积分认定

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说明:

1.产权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务公寓、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属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住房项不加分。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邓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