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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朋友请注意!深圳市所有临时停车区已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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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朋友请注意!深圳市所有临时停车区已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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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路、龙广二路、兴龙路、誉德路、龙珠花园、向银路、湖西路、平湖丹农路、植物园路、宝其路、龙园路、鹏达路、龙河路、新生路 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两千元罚款,除上述情形外,在其它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两百元罚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5月3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郑晓鹏)记者今日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即日起(2020年5月3日),全市58条道路临时区全部撤销。按照道路临时停车区撤销流程,5月4日、5月5日为恢复执法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即5月6日起),将恢复相关道路、路段的违停执法工作。

据了解,为缓解疫情期间市民停车难题,自2020年2月25日起,深圳交警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及市民群众停车需求,先后在我市相关道路、路段设置了176个道路临时停车区。期间,深圳交警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变化,按照“当天上门、当天核实、当天生效”的处置原则,及时增减道路临时停车区的设置。这项举措因时制宜解决了疫情期间的停车难题,一经发布,收获了市民的一片叫好。

随着复工复产的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陆续开学,我市交通压力逐步增大,道路交通拥堵日趋严重,加之大部分停车场已对外开放,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平稳可控,深圳交警经研究决定,自即日(5月3日)起撤销道路临时停车区设置,5月6日恢复相关路段违停执法。

福田区撤销的道路临时停车区

兴融七路、林安街、莲花北村雨田路、农坊路、新景街、沙嘴路(沙嘴金地一路口至沙嘴福荣路口北往南)、福华四路、福音路、福中三路广电大厦路段、皇岗公园街。

南山区撤销的道路临时停车区

学苑大道(丽山路西面)、十一号路(龙海家园附近)、南科一路。

盐田区撤销的道路临时停车区

上成路、向园路、金沙街、桐园一街、园林路(盘山公路园林路路口—园林路梧桐路路口)、海龙路、翠桐路、井头东街。

宝安区撤销的道路临时停车区

和沙路、宝民一路一巷、东方大道喜港城路段、湖滨中路、创北三巷、和秀西路-塘尾大道、远东东路-蚝业路、广瑞路、沙井南浦路。

龙岗区撤销的道路临时停车区

铁东路、龙广二路、兴龙路、誉德路、龙珠花园、向银路、湖西路、平湖丹农路、植物园路、宝其路、龙园路、鹏达路、龙河路、新生路。

龙华区撤销的道路临时停车区

观澜桂花路(桂花新村路段)、民兴街、民繁路、望辉路、桔坑路、永顺街、澳门工业路、众安街、新澜大街、樟坑径社区围康路、惠民一路。

大鹏新区撤销的道路临时停车区

三溪华强路、葵兴西路、金葵中路。

对于已撤销的临时停车区,自撤销公布之日起设有2天恢复执法过渡期。深圳交警将在已撤销临时停车区的道路、路段安排警力提醒引导,在此期间违停的车辆,深圳交警将首先提醒告知车主,2天过渡期后再执行违停执法。

黄方格、人行道、公交站台等区域禁止停车。

深圳市对违停实施分档处罚,其中,在立交、高架桥上(含匝道),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交警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施划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路段,处500元罚款;交警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以及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处1000元罚款;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2000元罚款;除上述情形外,在其它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深圳交警在采取精细化管理执法的同时也宽严相济,推出“首违免罚”、“10分钟违停免罚”以及“小区周边夜间不罚”等举措。市民朋友如若在路上遇到车辆违停阻碍交通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向交警举报:

网站

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为:http://szjj.sz.gov.cn);

电话

可拨0755-83333333举报;

随手拍

拍摄小视频或照片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抖音上@深圳交警;

一键举报

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有“一键上传”功能的,也可以直接举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