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深圳新闻>政务新闻>信息公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银龄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条评论立即评论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银龄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于4月19日启动实施广东省“银龄专项”。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于4月19日启动实施广东省“银龄专项”。

该专项面向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重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等)和企业等单位,鼓励通过聘用“银龄专家”加强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银龄专家”在科研指导、技术咨询、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科技厅将对评审通过的“银龄专家”聘用项目予以财政配套资助。

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业务问题可咨询省科技厅专家服务处(电话:020-83163250、83163865)或市科技创新委外国专家和科技人才服务处(电话:88121632、88102191),申报系统使用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930、83163338)。

特此通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