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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风险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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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风险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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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35号),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对发卡企业的服务和管理,现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风险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35号),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对发卡企业的服务和管理,现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风险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在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积极推进商业复工复产;分析研判疫情带来复杂情况,对假借疫情影响,违规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和服务等行为的,加大执法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异常发卡企业名单制度,摸清风险底数,切实防范化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风险,稳定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

二、检查重点

以零售、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等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为重点,加强风险管理,检查全市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售卡)经营主体执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和有关规定的情况。重点是检查发卡企业预付卡兑付风险,清查企业关停情况,检查企业发卡涉及消费纠纷、大幅折扣发卡、存管资金异常变动、停止报送数据、重大负面舆情等情况,检查发卡企业预付卡发行和服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规范法人企业预付卡发卡行为,严禁擅自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

三、有关要求

请相关行业协会做好行业自救,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应对疫情。全市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经营主体要对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违规经营行为,并认真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请各发卡企业将2019年度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情况报告(附件1)以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自查表》(附件2)于5月7日前报送我局流通市场处,我局将根据自查结果适时进行抽查,涉嫌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向执法部门移交相关企业名单。

特此通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