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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EL ARIF RON等3名外国人所持签证证件宣布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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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EL ARIF RON等3名外国人所持签证证件宣布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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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038756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1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038756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1月04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EL ARIF RONY(男,国籍:黎巴嫩,护照号码:RL3645184)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二、第10023094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06月25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ADEYEMI MOBOLAJI KOLADE(男,国籍:加拿大,护照号码:GK661219)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三、第0910759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07月13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ZHOU SHERWIN SHIYUN(男,国籍:美国,护照号码:569594636)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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