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我室拟开展专题研究,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充足、高水平的研究咨询力量,一般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服务类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研究团队,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应在所申报课题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应开展实地调研。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填写《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课题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2020年4月25日前发至szswzysjjc@163.com,纸质版于4月27日前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辅助楼207,逾期不再受理。
三、立项程序
(一)申报截止后,我室将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对初审入围者将组织专家评审。
(三)确定中标单位后,通知中标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四、课题经费
课题立项后,根据市财政相关规定,给予合作研究单位必要的经费资助。
五、课题进度安排
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初稿;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我室将适时组织中期评审和结题评审。
特此公告。
联系人:颜先生 88133415、13828790118
附件1: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有关课题研究计划
附件2: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课题项目申报书
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