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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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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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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的要求,完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4、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要求,协助完成局本级5个一级项目支出年中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并形成绩效监控报告;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绩〔2019〕5号)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本级 2020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绩〔2020〕1 号)精神,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我局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需求,请符合条件的专业第三方公司参与投标。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10万元

(三)服务期限: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

(四)工作内容

1、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的要求,协助完成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1)协助完成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协助完成纳入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5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3)协助完成1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2019年度绩效自评,并形成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协助完成1个政府投资项目支出2019年度绩效自评,并形成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5)协助完成3个政府性基金支出2019年度绩效自评,并形成《政府性基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的要求,完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完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2)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要求,协助对2021年度财政资金新增预算项目或政策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形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4、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要求,协助完成局本级5个一级项目支出年中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并形成绩效监控报告;

5、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要求,协助完成2021年度财政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编报和审核工作,并提出实质性审核意见;

6、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要求,协助完成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7、按市绩效办绩效考核和市财政部门要求,协助完成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材料整理工作,形成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材料。

(二)或有工作事项

若市财政部门抽取本单位项目纳入财政部门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则按要求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形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市财政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标准规范的要求;

2、针对性:紧密结合我局业务特点、预算项目、履职分类等实际情况,制定有效、可考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目标;

3、及时性:突出重点,找准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在监控过程中发现有偏离原定绩效目标的,及时提出纠正和调整的意见、措施。

(二)管理要求

1、人员要求

(1)投标方必须保证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人员均为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师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不少于一半;

(2)投标方所有服务人员需经招标方面试认可,服务期间如需更换,需经招标方同意。

2、培训要求:根据工作内容的需要,投标方需对招标方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

3、有关罚则:招标方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若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绩效管理服务不符合要求的,在该中标单位应得服务费总款中扣减相应比例的费用。有关比例由双方商定。

4、保密要求

(1)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2)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工作的内容;

(3)凡因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无法进行,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投标文件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

(二)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项目总报价单原件及分项报价表原件;

7.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8.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

11.投标单位承办过的类似项目资料;

12.项目实施拟安排人员清单及证明文件;

13.投标人相关资质文件及其它证明文件;

14.投标人认为对该项目有利的文件。

(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授权书、申明函要有法人签字并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五、递交标书时间及地点

2020年4月XX日17:00前(投标文件需提交1正2副),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807办公室,联系人:武丹,联系方式:88258994(不接受邮寄,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标方法及公告地址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z.gov.cn/)予以公告。

七、评分细则

(一)价格部分20分

(二)技术部分30分

(三)商务部分50分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