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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处理土地权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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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处理土地权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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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的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通告,通告时间为30日(2020年4月11日-2020年5月10日)。

  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的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通告,通告时间为30日(2020年4月11日-2020年5月10日)。

  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504室。如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地块的权属确认给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市民可登陆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27820120,传真:27820117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序号

申请人

土地位置

权属来源

土地面积(㎡)

土地权利人

拟命名

1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详见附图)

行政划拨

1228.59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教育局商住楼

  附件:地界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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