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采购局机关饮用水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局机关饮用水项目。
二、项目预算:11万元。
全年预计饮用水3500桶、1000箱,合计人民币约1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高于此限价的报价作无效处理。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内容要求进行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限价表中的单项限价。
三、服务内容
(一)项目内容:
(二)服务期限:本采购服务履约时间为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付款方式:每季度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支付。
(四)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四、投标人需提供材料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授权商。若为授权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投标人需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提供的饮用水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不接收其它非原产地水源的代工产品,如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赔偿(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请提供纸质件,所有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逐页盖章并盖有骑缝章)。电子版请发至liusw@mzj.sz.gov.cn。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4月17日18时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11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25832147。
六、评标方法
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采用票决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