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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罗湖发布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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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罗湖发布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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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积分和加分项目分值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深户购房每满1个月积0.3分,租房每满1个月积0.2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增加非深户籍住房加分……

原标题:定了!罗湖发布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

深圳特区报2020年4月9日讯 将积分和加分项目分值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深户购房每满1个月积0.3分,租房每满1个月积0.2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增加非深户籍住房加分……记者9日从罗湖区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市教育局2020年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及《2020年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积分入学工作思路》要求,经公开征求意见,该区教育局对《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下称《办法》)依法作出修订。

据悉,修订后的《办法》对积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及加分项目作出调整,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同时,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针对深圳户籍儿童,新《办法》规定,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同时,依据新《办法》规定,独生子女加1分,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据了解,招生系统将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网上填报的入学申请信息,自动给出学位申请初始类别和积分。学校根据申请儿童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比对复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类别和积分。录取时,视学位数量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儿童之间比较。

(作者:读特记者焦子宇)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