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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深规土许LG-2011-0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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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深规土许LG-2011-0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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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办理变更深规土许LG-2011-0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未尽事宜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要求,深规土许LG-2011-00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办理变更深规土许LG-2011-0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该许可证对应宗地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于2011年1月取得深规土许LG-2011-00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许可证内容为:用地面积28408.95平方米,容积率1.96,建筑覆盖率35%,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55769平方米(其中新增建筑面积37500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18269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面积地下室18400平方米。建筑退线:西南侧≥12米,东侧≥12米,东北、西北侧(高层各向≥12米,多层各向≥9米,低层各向≥6米);绿化覆盖率30%,停车位425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变更后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面积28408.96平方米,容积率4.4,建筑覆盖率50%,绿地率30%,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26066.3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8919平方米(七项设施用房(含人防医疗救护站)76450平方米、氧气站61平方米、连廊2408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47147.39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新建地下车库(含设备用房)21600平方米,保留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6122.91平方米(含地下车库1640平方米)。建筑退线:西南侧≥12米,东侧≥12米,西侧、北侧、南侧、东南侧、东北侧、西北侧(高层各向≥12米,多层各向≥9米,低层各向≥6米);机动停车位672个(含地面37个)。

  二、未尽事宜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要求,深规土许LG-2011-00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公示期为10天(2020年4月4日—2020年4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路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1.规划示意图

  2.影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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