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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静静”的地铁车厢中聆听文明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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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静静”的地铁车厢中聆听文明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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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施行,办法明确禁止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地铁里不得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不得在列车内进食等。

4月1日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施行,办法明确禁止影响运营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地铁里不得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不得在列车内进食等。同时,《办法》还明确禁止10类影响运营安全行为。这意味从今天起,人们乘坐地铁出行时,就要向上述不文明行为明确说“不”。

《办法》中“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规定,引发了很多深受地铁车厢内人为噪音苦恼的网友共鸣,获得了热烈关注和点赞,这从一个侧面足以窥见平日里大家对这一行为的厌恶。在一些媒体和机构进行的地铁乘车陋习调查中,地铁内进食和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时常“高票入选”。目前,大多数城市都对“在地铁内进食”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而关于“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各地在实施上并不一致,相对而言管理上松懈一些。《办法》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明令禁止,将在全国层面形成统一的认知和规则标准——在地铁上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将被处罚。

在许多城市,地铁已是人们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保持车厢内安静对乘坐感受非常重要。然而,刺耳的音乐、喧杂的游戏声、吵闹的短视频……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时将声音放得特别大,丝毫不顾及旁边人的感受,这是人们乘坐地铁出行时的常见现象。近年来,因为该行为而引发矛盾和争议的事件也并不鲜见。倘若说以往人们面对该行为时还颇有些“无可奈何”,而当前有了明确规定的撑腰,显然可以产生更加有力的约束作用,也能够鼓励更多人站出来说“不”,维护大家“静静”的权益。

理应认识到,地铁不仅仅是一种公共交通工具,也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缩影。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整个社会的文明也自当“水涨船高”。随之而来的,人们对公共场所中哪怕再细微的行为举止,都有着十分清晰的价值判断。也正是这种基于个人自觉而形成的文明共同体意识,推动着我们的城市不断朝着更有温度、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在地铁内吃东西”“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这些举止或许算不上多么恶劣,但之所以会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乃至反感,就在于它挑动起全社会的“文明神经”。正是人人对这些“小事”的不容忍,不断增强着一座城市的文明厚度。

公共文明的形成,其实就是在公共空间里对可能滋扰他人的行为采取严格标准,保持人际交往的适宜与友好。这仰赖于制度的约束,从根本上需要每一个人的自律自觉。在一定意义上,《办法》的正式施行,是对每一个人的一次文明警醒。不仅仅在地铁上,在图书馆、电影院等任何公共空间内,我们都要先审视一下自己:一些下意识的行为,是否影响了他人、是否会对公共秩序造成干扰?这种着眼于细微、着落于自身的规则意识,应当成为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所遵奉的“金科玉律”。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