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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提升改造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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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提升改造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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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来文申请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提升改造项目(宗地号G04205-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LG-2019-0006号)变更,本次申请涉及已批规划指标变更及已批总平面图相关内容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调整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来文申请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提升改造项目(宗地号G04205-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LG-2019-0006号)变更,本次申请涉及已批规划指标变更及已批总平面图相关内容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调整的主要内容(详见附图云线所示)为:

  (一)总平面图指标局部调整

  (二)主厂房轮廓线局部调整

  (三)综合水泵房及冷却塔轮廓调整

  (四)新建升压站。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20年3月31起日至2020年4月14日止。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和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片区清平高速辅路西侧)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1101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1.原报建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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