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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提前发放民办幼儿园奖励性补助 可优先用于发放疫情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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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提前发放民办幼儿园奖励性补助 可优先用于发放疫情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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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的影响,龙华区教育局研究出台了疫情期间幼儿园相关补贴及帮扶措施。

原标题:龙华区提前发放民办幼儿园奖励性补助可优先用于发放疫情期间工资

晶报2020年3月30日讯 记者从龙华教育微信公号获悉,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的影响,龙华区教育局研究出台了疫情期间幼儿园相关补贴及帮扶措施。目前已提前发放2020年春季学期的民办普惠园奖励性补助,可优先用于发放疫情期间产生的教职工工资,还可用于支付安全监控系统购置、安装经费,同时,区教育局还将协助指导各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等工作。

据介绍,龙华区2020年春季学期的普惠园奖励性补助已发放至各幼儿园专户,民办普惠园可优先将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用于发放疫情期间(即2020年1月至春季学期开学前)产生的教职工工资,支付比例放宽至100%。在保障教职工薪酬及时发放的基础上,民办普惠园可将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用于支付幼儿园安全监控系统购置、安装经费。幼儿园在优先保障教职工工资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经费后,剩余的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可用于支付疫情期间园舍租金。

同时,民办幼儿园可申请提取三方共管资金的50%,用于支付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及幼儿园疫情期间产生的租金。对于已提取的资金,存入时限放宽至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0日内。

龙华区教育局还将结合实际,协助各民办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并适当向普惠园以及存在实际困难的其他民办园倾斜,同时指导各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等工作。

此外,龙华区教育局将指导各民办幼儿园及时落实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进一步加快民办幼儿园各项政府资金使用审批进程,确保政府资金及时到位,缓解幼儿园疫情期间的资金周转问题,保障幼儿园有序运转。

据悉,相关帮扶措施适用于疫情期间,即2020年1月至春季正常开学前,幼儿园正常开学后,恢复各项资金原使用规定。需要提醒的是,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通知开学前,全区幼儿园不得擅自开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寄托幼儿,严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预收各类费用,已收取费用的应予退还。(记者 邓裴裴)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