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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被抢10万元”报假警 深圳一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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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被抢10万元”报假警 深圳一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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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19时许,龙华公安分局油松派出所接群众蔡某报警称在车上被人抢走10万元现金,还有人被杀害。警情重大且敏感,接到报警后,油松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原标题:自称“被抢10万元”报假警一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深圳特区报2020年03月25日讯 3月23日19时许,龙华公安分局油松派出所接群众蔡某报警称在车上被人抢走10万元现金,还有人被杀害。警情重大且敏感,接到报警后,油松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根据报警人蔡某提供的相关信息,油松派出所民警实地查看了现场并调取了周边大量监控录像,并未发现有异常。于是,将蔡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到了派出所,蔡某突然变得神情慌张,说话吞吞吐吐,在回答民警问题时也答非所问,前后言语矛盾。几番对话后,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民警推断这宗“抢劫杀人案件”另有蹊跷。经过反复询问,蔡某终于交代了事情经过。

据蔡某交代,前不久,其在路边看到“收买驾驶证分”的小广告,便想着把自己的驾照分卖了赚点零花钱,于是就拨打了卡片上的电话。随后,对方开车将蔡某带至车管所扣完分,在回去途中,对方要求蔡某到路边的复印店复印身份证,拿到身份证复印件后就给钱。当蔡某拿着身份证去复印满心欢喜回来时,才发现对方早已不见,电话也已关机,这才发现被骗。蔡某本准备卖了驾照分赚点钱花,却不想被人骗,现在驾照被扣9分,而钱却一分没收到。于是他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谎称被人抢劫,想通过警察把对方找到。

目前,蔡某因提供虛假证言、谎报案情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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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警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就此提醒,110是群众紧急求助的生命线,24小时全天候服务。凡拨打110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滋扰公安机关正常秩序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请把110留给需要帮助的人。(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郭志豪)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