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盐田区明珠道南段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共180天。封闭洪安三街(明珠大道路口段)进行施工,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洪安路或周边其他道路通行。
二、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共180天。封闭洪安二街(明珠大道路口段)进行施工,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洪安路或周边其他道路通行。
三、请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