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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关于2020年保安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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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关于2020年保安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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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3.中标单位须为全体派驻的保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及补充工伤保险的购买,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和发放保险补助金。4.中标单位须配合我单位妥善处置因更换保安服务公司导致的原派驻保安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深圳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现面向全市征集安保服务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保安服务

  二、预算指标限额:62.8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岗位工作内容:

  本服务项目须最少配人员15名。

  保安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协助物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车辆管理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责任心强,学历高中以上,年龄45岁以下,身高170以上,需有2名人员持机动车驾驶证(C1牌)。清明节和930活动期间,园区内人流增加时需临时增加安保人员至20名。

  五、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须保证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具体岗位安排,由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中标单位须负责派驻的保安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派驻的保安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教育派驻的保安人员服从我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按照我单位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的保安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我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3.中标单位须为全体派驻的保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及补充工伤保险的购买,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和发放保险补助金。

  4.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我单位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保安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我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保安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保安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种类。

  5.工作时间:全体保安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轮休时间由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6.服务责任:因派驻的保安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派驻的保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如中标单位挪用保安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社会保险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我单位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7.在服务过程中,中标单位所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服从我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我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保安人员。

  8.中标单位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与我单位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驻的保安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否则,我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我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2.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驻、调换派驻的保安人员须得到我单位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负责承担与派驻的保安人员的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

  4.中标单位须配合我单位妥善处置因更换保安服务公司导致的原派驻保安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9个月)。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退役军人﹝2019﹞9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项目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履行职能的经常性服务项目、系统设备和技术项目后续维护服务项目等,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采购单位每年对中标单位的服务成效进行评估,评价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保安服务项目评估合格后,可酌情续签合同。

  七、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7年3月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2020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九、报名参加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无备注经营范围的请同时提供相关行政部门的登记备案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加盖公章);

  7.投标方案及报价单;

  8.诚信承诺函(见附件);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3、7、8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单位需在2020年3月27日上午11: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深圳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北环路216号),逾期不再受理。开标时间定于2020年3月27日下午15:00。

  十二、联系人:

  杨静,联系电话:83100339。

  附件:1.综合评分细则

  2.诚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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