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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关于人才住房配租相关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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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关于人才住房配租相关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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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龙岗区人才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及配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请员工弄虚作假骗租人才住房的,我单位将依照取消其配租申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根据《龙岗区人才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及配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龙岗区人才住房员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与本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二)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同住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

  (四)单身员工一般配租单身公寓或一房一厅;家庭可配租一房一厅或二房一厅;入住人员未婚的,同住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程序。

  我单位已于2020年3月18日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通过发通知告知单位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员工,视为放弃本次人才住房申请。

  三、配租结果。

  本次我单位有1套人才住房,配租结果如下:

  四、公示时间。

  从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7日,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投诉举报。

  欢迎单位员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行政后勤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地址:龙岗天安云谷3栋B座3001,投诉举报电话:13554974609。

  人才住房申请采用诚信申报方式进行,申请员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备案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员工弄虚作假骗租人才住房的,我单位将依照取消其配租申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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