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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招募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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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招募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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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开展心理辅导、法制教育、康复治疗等专业培训,包括对困境儿童及监护人的辅导和培训,对从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类院校、科研机构、儿童机构、医疗机构、报刊媒体等单位;本市医疗行业组织、法律工作行业组织、心理咨询行业组织、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等相关领域权威行业组织等。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业水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领域专家的作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家庭监护干预机制的建立,拟面向社会招募名专家,组建深圳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工作职责

  专家库在深圳市民政局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参与个案现场介入、远程指导、心理帮扶、专业培训等。具体是:

  (一)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个案处理工作,组织会商评估、制定处理方案、现场参与救助、链接公益慈善资源、出具书面报告等。

  (二)组织开展心理辅导、法制教育、康复治疗等专业培训,包括对困境儿童及监护人的辅导和培训,对从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对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决策、政策、规划提出意见、建议和方案,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对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决策预案。

  (四)承担其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任务。

  二、招募规模及范围

  本次招募专家18名,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5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各类院校、科研机构、儿童机构、医疗机构、报刊媒体等单位;本市医疗行业组织、法律工作行业组织、心理咨询行业组织、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等相关领域权威行业组织等。

  三、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良好,作风正派。

  2.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4.热心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事业,具有敏锐的政策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

  5.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四、专家团队专业构成

  1.法律专家(约3名)。在高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未成年人法学教学、理论研究或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执业律师。

  2.儿童心理专家(约4名)。在高校、科研院所、儿童机构等单位从事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测评、心理治疗的专家学者。

  3.社会工作类专家(约6名)。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社会工作的专家或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的专业督导、社工。

  4.教育专家(约2名)。在高校、科研院所及咨询中心工作或在一般中小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专业范围涵盖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5.早期预防及干预专家(约1名)。在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残障和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残疾、疾病预防工作相关领域的专家。

  6.医疗、康复类专家(约1名)。在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专业范围涵盖儿科、康复科、精神科、儿童保健科、重病救治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7.其他类专家(约1名)。主要包括儿童福利工作理论、新闻传媒等方面的专家学者。

  五、招募方式

  (一)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请有意向报名的专家填写《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家库专家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lc@mzj.sz.gov.cn,截止报名日期为3月31日(周二)。

  (二)此次专家遴选采取指标评分法(见附件2),由市民政局邀请相关知名专家进行遴选。

  (三)深圳市民政局将在甄别筛选的基础上拟定专家库最终名单,并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网公示。同时,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时,颁发聘书。

  附件:1.深圳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专家报名表

  2.深圳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专家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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