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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现金缴存清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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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现金缴存清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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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商务部要求和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现金缴存清退工作。

  对外承包工程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要求和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现金缴存清退工作。

  有关企业应向我局以公司公函形式提交清退申请,申请应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退还备用金金额,备用金缴存年月,缴存时市政府主管部门名称、企业当时名称,企业目前名称、地址、统一信用代码、公司银行账号、银行地址等关键信息,以及当时银行付款水单或等效凭证、市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收款回执或收据、企业信息变更工商登记证明(如期间存在相应变更)等支持性文件。

  有关申请公函和支持性文件(均应加盖公司公章)等材料请于本月内先行以彩色扫描电子版PDF格式的形式提交至我局对外合作处工作邮箱(xiaoyimin@commerce.sz.gov.cn)并同时尽快将有关纸质件提交我局对外合作处工作人员(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北座13楼深圳市商务局1306办公室)。

  联系人:肖溢敏、周旭

  联系电话:88102014、88101448

  我局将在全面统计、整理、核实企业申请信息的基础上,研究会同市有关部门统一集中办理备用金现金缴存清退手续。

  特此通知。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