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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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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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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拨付资金:前海管理局与企业签订扶持协议,企业提交银行账户确认函、收款收据、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正式拨付资金。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11号),前海管理局积极落实深圳应对疫情“惠企16条”,为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提供金融保障,现开展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受理方式,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4月20日

  二、申报主体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二条中所包括的适用对象。

  三、申报流程

  (一)受理:企业通过系统网站按流程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网址:http://qhsk.sz.gov.cn/jrzx)。材料不齐全的,根据通知补交材料扫描件。如需补充材料,请于五个工作日内补全。

  (二)审查:前海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前海管理局审定。

  (三)公示:审定后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资金:前海管理局与企业签订扶持协议,企业提交银行账户确认函、收款收据、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正式拨付资金。

  四、绿色通道及其他事项

  (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支持”:

  1.为疫区捐赠抗疫资金、物资的企业;

  2.创新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如发行跨境“战疫债”等;

  3.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金融支持的企业。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拟申请绿色通道的情况说明与有关证明材料。

  (二)各扶持项目的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材料清单”,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本申报指南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36868873、0755-36667482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2.申报材料清单

  3.专项资金申请表

  4.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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