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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药房出售污渍口罩,深圳首例销售劣质口罩案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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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药房出售污渍口罩,深圳首例销售劣质口罩案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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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无接触"模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两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分别对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宝安某大药房出售污渍口罩案,是全市首例销售劣质口罩案。

原标题:大药房出售污渍口罩,深圳首例销售劣质口罩案宣判 

深圳晚报2020年3月6日讯 3月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无接触"模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两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分别对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宝安某大药房出售污渍口罩案,是全市首例销售劣质口罩案。

在劣质口罩销售案中,黄某、张某勇合伙经营某大药房。1月25日,黄某分别以9.5元和1.2元的价格购买了2000只 N95口罩和24000只唯洁牌高过滤菌卫生口罩,再以每只18元和2.2元的价格通过大药房对外销售。其中 N95口罩售卖了1800只、唯洁牌高过滤菌卫生口罩售卖了23000只,销售额总计人民币83000元。1月26日,有市民发现所购买的 N95口罩上有污渍,遂报警,民警将黄某、张某勇抓获归案。

经查,被告人黄某、张某勇违反进货流程违规采购口罩贩卖,进货时未查验上家资质,未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经鉴定,缴获的 N95口罩包装内外无任何质量合格证明,无厂名和厂址,且部分口罩表面有污渍;缴获的唯洁牌高过滤菌口罩带有日文和英文字样,并无中文标签的厂名、厂址和质量合格证明,这两种口罩均不符合质量检测标准。

宝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张某勇无视国家法律,销售伪劣产品,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遂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扣押的伪劣口罩一批、作案工具手机二部,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83000元人民币继续予以追缴。

在另一宗口罩诈骗案中,被告人李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口罩销售广告,被害人刘某看到后向其订购2000只口罩,并将购买款项7000元人民币微信转账。李某某收款后将被害人微信和手机号码拉至黑名单。2月8号,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2月13日,民警将李某某抓获归案,并缴获赃款5000元。

宝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2000元;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宝安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利用疫情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从快从严打击,开通涉疫情案件绿色通道,指定资深法官进行审理,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同时,依法快审快结,为战胜疫情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