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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优化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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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优化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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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深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流程,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专业机构承接深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优化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深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流程,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专业机构承接深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优化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配合采购人全面梳理深圳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材料、流程等进行标准化管理;

  2.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系统和平台的信息录入、日常维护、更新、协助内容审核发布等工作;

  3.协助政务服务事项优化。通过灵活配置业务流程、优化申请审批方式、创新政务服务模式等,协助采购人提升民政政务服务申请便利度和审批信息化水平;

  4.协助完成政务服务考评工作。根据政务服务相关考评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规范性、样表提供情况流程等方面进行诊断、完善及监测,协助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考评材料准备、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更新与维护等相关工作;

  5.负责做好与政务服务优化相关的其它工作。

  三、项目总体要求

  1.人员要求:投标人应组建工作团队负责项目,且安排1名工作人员驻点办公(采购人提供驻场场地),负责与采购人沟通需求,要求能够服从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3.服务费用:人民币16.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机构的利润,由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内容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开展本项目工作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3.信用良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方案(原件);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7.拟派驻工作人员简历;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17:00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5室。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标书送达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予以拒绝受理。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25881744。

  六、评标方法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票决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告。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