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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式”服务 罗湖仲裁院开通网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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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式”服务 罗湖仲裁院开通网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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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研究推出了网上立案、电话调解、书面审理等系列“组合拳”,提供“不见面仲裁服务”,使得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办理仲裁事务。

深圳新闻网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刘嘉敏)为了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严防病毒传播,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研究推出了网上立案、电话调解、书面审理等系列“组合拳”,提供“不见面仲裁服务”,使得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办理仲裁事务。

疫情发生以来,为了避免人员聚集,罗湖区仲裁院依托深圳市仲裁院“E仲裁”网上立案系统和通讯手段,全面开展网上立案、线下电话调解工作。截至2月16日,共处理40名劳动者网上立案材料。对于立案材料明确完整的,予以通过并安排进一步立案审查;对于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线上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后再次提交。充分利用部分企业未复工、部分案件延期开庭的时间,组织全体仲裁员电话调解。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争议不大等案件,由仲裁员通过电话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动态跟踪调解意愿。2月14日下午,仲裁院首次成功通过“不见面”电话调解,调处了一宗劳动争议案件,解决了当事人的心头之忧。

在当下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不见面仲裁服务”不仅便捷当事人仲裁维权,更折射出了仲裁人性化和为民服务的温度,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事人特别是在外地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彭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