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深圳新闻>深圳要闻>

光明警方对网上发表涉疫不当言论人员处以治安处罚

条评论立即评论

光明警方对网上发表涉疫不当言论人员处以治安处罚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2月4日,光明警方已对龙某琳涉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处罚。

近日,网络上流传一张图片,内容显示有人在微信朋友圈评论中辱骂湖北籍人士。经光明警方调查,发帖人龙某琳(男,34岁)于2月2日在其友人朋友圈下发表评论,恶意辱骂湖北籍人士。截图随后在网络平台流传,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月4日,光明警方已对龙某琳涉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公民应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目前正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我们的敌人是病毒,而不是同胞。在疫情面前,希望社会公众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同战胜疫情。(记者 王茂程 通讯员 邹林桐)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