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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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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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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程》,规范复议和应诉流程,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悉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民政立法和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效发挥了法治在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成权责清单梳理和事项标准化工作,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等2个行政许可事项;32项审批服务类职权事项已向社会公布,其中,“不见面审批”事项26个、适合容缺收件事项21个、适合容缺受理事项6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8个。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开展民政政策措施的增量审查工作,对2019年出台的每一项政策措施进行严格把关,对照19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已出台3个规范性文件、拟出台7项政策措施进行了书面审查,10项政策措施均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全面推进民政立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31日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为我市养老服务作出方向性、长远性、原则性的制度安排。同时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深圳市最低生保障办法(修订)》《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立法工作。

  (二)加强重点热点领域政策制定。围绕构建“1336”养老服务体系,制定了《2019年深圳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民〔2019〕1225号)《关于调整高龄老人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民规〔2019〕2号)《关于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深民〔2019〕23号)《深圳市发放智慧养老颐年卡实施方案》(深民〔2019〕59号)等系列文件。围绕织密兜底保障网,制定《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深民〔2019〕69号),制定《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深民规〔2019〕1号)《关于调整我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深民〔2019〕号),起草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围绕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生微实事”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社会工作督导工作的指导意见》(深民函〔2019〕1344号),起草了《关于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的若干措施》。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深圳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深民办〔2018〕26号),2019年我局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均经过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核、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根据规定开展了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质量得到了全面提高。严格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文件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规范要求,并在官方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和“规范性文件查询”专栏,做好民政法规以及政策文件的发布、释义、查询等工作。

  (四)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意见》(深民〔2017〕91号),结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9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民办函〔2018〕135号)和我市2019年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深圳市民政局2019年度课题计划》,2019年开展了13项课题研究,我市选送理论文章有三篇在民政部评选中获奖。印发了《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展11个基本情况分析研究和4个专项课题研究,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为2020年编制“十四五”规划奠定基础。我局与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联合举办了四期“深圳社会政策沙龙”,开展深港社会服务合作方向与机制探讨、现代都市养老模式探讨、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背景下的深圳 “高质量”民生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深圳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四个主题研讨,通过思想的碰撞为参与者带来新思路、新启发,提升民政干部社会政策理论水平。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公布了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3项:修订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深圳社会工作督导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局已完成3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按照规定征求了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开展了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和法律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完成了合法性审核和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程序,对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召开了听证会。

  (二)实施决策后评估。2019年,我局对《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涉及社会救助制度的系列行政决策项目进行了评估,制定了《深圳市社会救助制度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相关结论,我局启动了《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修订程序,并将其纳入我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我局经过公众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内部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形成了《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订送审稿)》,并已报送市司法局审查。

  (三)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制定出台《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程》,规范复议和应诉流程,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关于行政执法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民政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修改完善行政主体执法公示文本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梳理完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明确行政处罚等案件全过程音像记录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等系统平台中完成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数据信息的录入工作。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制订并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深圳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按要求落实对社会组织、养老、慈善等各业务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于涉及社会组织的26宗案件,经调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5宗,已发出责令改正的3宗,已立案调查的9宗,正在跟进调查 的9宗。对于已立案调查的9宗案件,有4宗已作出行政处罚,1宗已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余4宗处于调查阶段。

  (三)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落实民政部、公安部和广东省民政厅、公安厅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公安局关于印发2019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2019年,共处置了11家非法社会组织,其中劝散了2家,自行解散1家,移送公安机关2家,移交其他民政部门2家,对于影响较大的“深惠房协”“深圳赣南联谊同乡会”“深圳岑溪商会”中国汽车房车露营联盟”等4家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19年,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等。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44件、政协提案31件,且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2019年,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11条,依公开申请16宗,其中网上申请15宗,其它途径申请1宗,答复总数16宗。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19年,我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及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我局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共9件(含上年度结转3件),其中败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1件,5件法院尚未下达裁判文书;未发生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规范信访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确保全年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2019年,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157批183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855件:其中12345公开电话系统812件次、政府在线1911件次、网上信访信息系统98件次、省民政厅交办3件次、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交办1件次、其他途径来信30件次。所有来信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

  七、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

  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修订了《市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普法的责任、任务、要求等,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如在婚姻登记业务中,通过指导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单》等,适时开展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了“八个一”的宪法日系列普法活动,并利用广东扶贫济困日、深圳慈善月、社工宣传周、清明节中国慈展会等重要民政活动和有关节日,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宣传途径和宣传载体,加大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的了解,营造了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氛围。我局在2019 年深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获得优秀。

  八、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和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活动工作方案,组织了宪法专题学考活动,开展了法治专题讲座,举办了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和依法行政实务培训,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