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交警在龙岗区赖屋路查车时
发现一名外卖员涉嫌饮酒后驾驶电动车
民警当即截停该电动车
并要求该外卖员配合执法
劝说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然而这位外卖小哥却对此置之不理
拒绝配合现场民警执法
正当民警对外卖小哥进行警告提醒时
出现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
时间: 2020年1月2日凌晨
地址: 龙岗区赖屋路
1月2日2时20分许,深圳交警在赖屋路设卡开展“猎虎”行动时,一名身穿外卖配送制服的男子(谷某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深圳交警用快速排查棒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存在涉酒驾驶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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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按规定要求谷某成出示有效证件
但其拒不出示证件
也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测试
并表示自己只是喝了点酒
并无违法,想要离开现场
男子突然激动,挥拳相向
深圳交警多次耐心劝说并没有使该外卖小哥配合执法,随后对其进行警告时,谷某成突然发难, 抡起拳头砸向一旁正在进行录像的队员 ,打掉了队员手中的摄录机,造成摄录机损坏及现场人员手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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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采取强制措施,证实醉驾
见状,现场执勤民警立即对谷某成采取强制措施,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带往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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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抽血检测
谷某成的血液酒精含量
高达180.83mg/100ml
超过醉酒驾驶电动车标准
醉猫实锤
拘留!罚款!
目前,谷某成因涉嫌阻碍人民警察执法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因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他还将面临罚款2000元的处罚。

(谷某成正在询问室接受调查)
深圳交警早已开展“最严整治”对外卖、快递骑手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快递、外卖配送员存在暴力抗法、醉酒驾驶等行为的可能
☛将被纳入黑名单
☛民生行业禁止入职
这下你知道深圳交警“猎虎”的厉害了吧
不只是快递、外卖小哥
只要是存在饮酒后驾驶的人
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深圳交警都必将严厉惩处,严格教育

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地址: 光明区光明大街
2019年12月25日晚,深圳交警在光明区光明大街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2时50分许,一辆电动车从远处缓缓驶入设卡排查点。
经快速排查棒进行检测民警怀疑电动车驾驶员有涉酒驾驶嫌疑立即示意驾驶员接受进一步检查

醉驾电动车?机动车?
深圳交警对驾驶人陶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高达125mg/100ml ,已超过醉酒驾驶电动车标准。此外,陶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 经鉴定属于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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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你喝得不多
其实已经达到醉驾标准你以为你骑的是电动车其实你开的是机动车还是醉酒驾驶机动车
追根究底
错就错在喝了酒以后还要驾车出行
一切都是侥幸心理犯的错
心存侥幸终落网
据调查,陶某下班后与同事相约一起去聚餐,相谈甚欢开怀畅饮了几杯,宴席散场后,陶某并未察觉自己“态势”已高,感觉自己没喝多少,加上家离得并不远,便驾驶电动车悠然往家回去。
可他不曾想过
当车辆启动的那一刻
他离回家的路已经越来越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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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陶某因涉嫌危险驾驶
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处罚
多少人就因为心存侥幸
最终悔不当初
只要喝了酒就不应该碰车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

交警“猎虎”中
是否酒驾的标准不应以自身感觉为准
而是以酒精检测结果为准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如何认定?往这儿看
✦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具体条例&解读
一
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
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
存在下列情形,处2000元罚款
1.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蜀黍还要强调一点
如果经鉴定后
驾驶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
属于机动车标准的
将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

饮酒后驾驶已达到机动车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
如何辨别是否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戳这里➝新国标已经正式实施!

为减少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让大家都能安安全全回家过年
深圳交警“大猎虎” 24小时在线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骑行者都应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执法管理若漠视法律法规,心存侥幸酒后驾驶只会自食苦果!
得不偿失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