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建设
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为法官办案
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近日,深圳法院全面上线运行“商事主体登记电子影像档案交互系统”。这是深圳法院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司法审判深度融合的重大举措,不仅节约政府及社会资源,还为法官办案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ONE-
功 能 独 特

商事主体登记电子影像档案交互系统具备“商事主体档案查询”功能,是以智慧法院系统为依托,利用互联网技术形成的跨部门合作成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企业名单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向法院推送对应的PDF版商事主体登记档案复制件。该复制件与市场监管局窗口查询打印的档案复制件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自动嵌套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TWO-
使 用 方 便

深圳法院通过登陆电子卷宗系统,进入智能阅卷界面,在卷宗交互列表中点击“商事主体档案”即可查看相应的商事主体电子档案。
如无影像档案,则可点击“查询商事主体档案”按钮,在线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获取主体档案的请求,隔日便可获取反馈档案。
商事主体档案查询功能打破了数据壁垒
将法院工作人员办案线下流程搬到线上
使足不出户调取档案成为可能
既为司法审判服务带来便利
也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供稿:科信处
图片:网络
编辑:何志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