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法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审判力量全力投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深圳法院共受理一审和二审涉黑涉恶案件222件,审结198件867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决定限制减刑1人;无期徒刑2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2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7559万元,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约人民币7309万元。
加强领导
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深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担任组长并先后七次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志峰担任审判长审理王小西等人涉黑案,并多次带队赴基层法院开展调研、检查、督导。
出台了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3+1”规程,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指引等多项文件,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工作。

多措并举
加大“打伞破网”力度,2019年已经起诉至深圳法院的涉“保护伞”案件共14件14人,其中9件9人已审结,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共计人民币337万元,追缴赃款共计人民币2632.9万元。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扼断黑恶势力的经济命脉。
健全黑恶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处置机制,深圳中院和政法各部门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试行)》,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工作,确保持续追缴、执行涉案财产,摧毁黑恶势力再犯罪的经济基础。
持续推进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共受理虚假诉讼犯罪案件9件,其中8件已审结。成立了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工作的通知》《关于审判执行中当事人下落不明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审查的工作指引(试行)》等规范。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开展虚假和恶意诉讼行为专项治理备忘录》,形成畅顺、高效的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虚假诉讼线索9件,其中7件已立案侦查。出台《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告知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委托代理人虚假诉讼危害,倡导诚信诉讼。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出《关于防范虚假仲裁案件的司法建议》,引导当事人诚信参与仲裁,获得仲裁院的积极采纳。
2019年以来,深圳法院针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8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并获得相关单位的充分肯定与积极反馈,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元化手段提升宣传质效,累计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宣传信息585篇,制作《法官说法》专题访谈节目。积极举办涉黑涉恶案件、“套路贷”案件、毒品案件集中开庭、宣判以及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多次获中央媒体报道,充分彰显了深圳法院坚决打击黑恶犯罪的决心和信心。


深圳中院、各基层法院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及调研,通过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切实带动审判、调研工作的专业化。组织全市法院20余名法官参加上级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组织力量编印出版了《扫黑除恶简明一本通》,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有力的法律工具支持,全面提升法院干警扫黑除恶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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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件
被告人王小西等人涉黑专案,系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案件,2019年5月,该案在宝安法院一审宣判,部分被告人上诉至中院,2019年11月,该系列案的五个上诉案件全部审结。
被告人张英化等人涉黑涉恶案件, 2019年5月15日,深圳中院对被告人张英化等人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等3个罪名对26名恶势力犯罪分子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判处罚金共计105万元;主犯张英化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高杰等人涉黑专案,2019年12月23日,深圳中院对高杰等4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抢劫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高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限制减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41.5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饶知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其余4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1人免予刑事处罚。全案共对2名被告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47名被告人并处罚金,罚金总额达733.3万元。
被告人陈永森等人涉黑专案,陈永森等15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全国扫黑除恶办重点督办案件,该案共计158名被告人,深圳中院负责审理主要的75名被告人,其余被告人由南山法院和宝安法院分案审理,现正在加紧办理中。
接下来,深圳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为提升深圳依法治市水平,营造风清气正、安全祥和的良好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丨刑一庭、公关处
编辑丨Pandor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