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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发出《外商投资法》实施后首批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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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发出《外商投资法》实施后首批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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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实施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只需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办理商事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网上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无需再向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深圳新闻网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曾舒琪 通讯员 赖海敏)1月1日是《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后的首日,领展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小神龙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一大早就收到了深圳商事登记平台的短信通知,惊喜地发现他们已顺利通过审核,成为新法实施后全国首批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前海企业。

据了解,领展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港资企业,香港股东为领展物流有限公司,内地股东为苏先生,公司主要从事现代物流、海陆空运输业务。深圳小神龙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澳资企业,由一位澳门自然人股东和三名内地自然人股东合资设立,公司主要从事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体育场馆管理和体育经纪业务等业务。两家企业均落户在前海。原《中外合资企业法》要求中方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中方自然人股东无法与境外的投资者共同设立公司,在获悉《外商投资法》对该项规定作出修改后,两家企业及时提交了登记申请,成为新法实施后的首批受益者。其中,领展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更是借助前海推出的“深港通注册易”渠道,在香港提交设立登记材料。领展物流负责人对深圳效率赞不绝口。

作为我国第一部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外商投资法》实施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只需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办理商事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网上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无需再向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近年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积极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工作,不断进行制度创新,陆续推出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平台、“深港通注册易”、“深澳通注册易”、“开办企业一窗通”等多项改革,再造了外资企业的办理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大幅提升了外资企业商事登记便利度。2019年1-11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实际利用外资37.56亿美元,占全市52.4%,占全国3.0%;自贸区挂牌至2019年11月底,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2611家,合同利用外资1120.0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74.07亿美元。今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还将以《外商投资法》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对标国际化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企业服务工作,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深圳引进外资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张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