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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写进法规 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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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写进法规 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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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迈出解决“垃圾围城”的坚实一步;文明行为法规推陈出新,全面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让深圳走向城市文明典范;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深入推进海洋合理开发利用,为支持深圳加快建设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打下夯实基础。

南山某小区的分类垃圾桶。

深圳一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点。

原标题:“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写进法规 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晶报2020年1月2日讯 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迈出解决“垃圾围城”的坚实一步;文明行为法规推陈出新,全面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让深圳走向城市文明典范;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深入推进海洋合理开发利用,为支持深圳加快建设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打下夯实基础。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表决通过《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家庭厨余垃圾每日仅固定一个时间投放,万一错过投放时间很茫然?别急,新出炉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2019年12月31日,该《条例》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深圳面临“垃圾围城”困境

据悉,深圳作为一个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8500吨/日,其中来自居民家庭的约占70%,垃圾处理设施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正面临着“垃圾围城”的困境。

深圳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垃圾分类制度,有助于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更好地提升深圳城市文明的整体水平。根据《条例》,深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原则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制度约束、习惯养成、系统推进、循序渐进。

首次将“厨余垃圾拆袋”写进法规

“家庭厨余垃圾的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重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塑料垃圾袋与厨余垃圾分属不同类别,混合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也不利于督导员有效开展监督和指导。“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深圳是首个将它写进法规里的城市”。

据介绍,按照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条例》充分吸收了北京、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并根据深圳市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创新和优化,在体现深圳地方特色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法规的操作性,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

《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当拆袋,并将收纳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为了避免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后,存放时间过长产生的气味将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密闭存放,并在十二小时内清运”。

每天至少提供两个时间段

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核心制度,采用定时分类收集的方式,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是国家推进垃圾不落地模式的重要安排。目前深圳已先行开展家庭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工作。

“以后的投放时间甚至可以细至每个小区都不一样,因为每个小区人员构成不一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试点情况来看,家庭厨余垃圾每日固定一个时间投放,与居民的生活习惯不相适应,应当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投放时间段。

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各区可根据《条例》,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活垃圾具体投放时间段。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以立法形式确认

住宅区楼层撤桶制度

住宅区楼层撤桶是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提和重要手段。楼层撤桶后设置集中投放点,便于安排督导员现场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提高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度。目前深圳各区正积极推进楼层撤桶工作,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条例》规定,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摆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住宅区公共区域(含地下停车场)除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的收集容器外,不得摆放其他用于收集垃圾的容器。

家庭产生的废弃药品、药具

对包装物进行毁形后

投放至专用容器

家庭产生的废弃药品数量较多,这些废弃药品如果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环境污染;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制造假药的材料或者销售至农村等欠发达地区,危及群众身体健康。

《条例》规定,废弃药品、药具应当对包装物进行毁形或者破坏性标记后投放至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废弃药品、药具专用收集容器。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督促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废弃药品、药具专用收集容器,并对其收集、运输、贮存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广东地方特色

创设年花年桔分类回收制度

“我们是唯一一个规定年花年桔回收的城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年购买年花年桔是广东的地方特色,每年春节过后主管部门开展年花年桔统一收集、处理工作。“这也是因地制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特色”。

《条例》专门规定,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按照区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投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点;并规定,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根据植物特性移植栽培;没有移植价值或者无法移植的,作为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处理,将盆、植物和泥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更好地开展年花年桔统一收集、处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引导鼓励简化快递、外卖包装物

《条例》引导和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货运、快递等企业探索建立逆向物流协同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包装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设置积分奖励,引导简化包装物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在餐饮配送服务中采用可以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并提供回收服务。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减少因外卖产生的废弃包装物、食物残渣等生活垃圾。

《条例》还规定,商品零售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旅馆业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市民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

将被处以50元以上

2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法律责任均采取先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才予以处罚的方式,充分体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

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区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罚款的个人可以自愿参加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抵扣罚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高畅韵]